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上的发言摘要(纪委)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支持和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充分认识扫黑除恶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伟大工程建设、伟大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实现。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人民深恶痛绝。只有解决扫除黑恶势力,老百姓才能安居、安业、安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面对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一些黑恶势力为逃避惩罚,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犯罪行为充当"保护伞",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无论涉及谁,一律一查 到底,绝不姑息。
二、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定位,严肃查处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坚持除恶务尽的精神,把严厉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关键环节来抓。为此,我们将动员组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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