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对照《对县级人民政府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我县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政府履职情况(20分,自查得分20分)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4分,自查得分4分)
①成立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配有专职人员,主动开展工作(1分)。
我县成立了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切实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并纳入到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上。(权重1分,自查得分1分)
②县级党委政府定期议教制度健全(党委政府议教分别不少于2次、4次),执行有效(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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