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2020年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编制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和有关部门配合拟定全县水利投资计划;根据职能分工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水利规划、水利机电排灌站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雨水、地表水、地下水)。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国民经济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4、拟定全县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实施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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