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提出与发展史
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是我们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党的建设实践中,提出了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等一系列党建理论观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
从一大到六大,党的建设逐步发展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意识到加强自身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在斗争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在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建设一个具有深厚群众基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1920年2月,毛泽东在《致陶毅信》中就指出,要完成改造中国与世界之大业,就必须“结合一个高尚纯粹勇猛精进的同志团体。”
1921年召开的中共一大,在讨论党的性质、最终奋斗目标以及党的现阶段斗争目标和策略等问题的同时,对党的自身建设问题也进行了讨论甚至是激烈争论,包括党的奋斗目标、党的组织原则问题、共产党与别党的关系问题、党员能否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问题、党的组织纪律问题、地方组织建设问题、发展新党员的手续等,这些问题都写入《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成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份党建文献。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入党程序、党组织的设置、党的会议制度、党的纪律等作出严格规定,对于健全党内生活、促进党组织的发展巩固起到了积极作用。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严格了党员入党手续,增加了党员候补期的规定,首次提出党员可以自愿退党,同时,对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和委员人数作了修改。会议还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一次规定了党的基层单位为支部。会议还通过《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强调“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帮助他们组织俱乐部、劳动学校、互助会。”1927年4月中共五大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1927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把“党的建设”单列一章,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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