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区县)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处置森林火灾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在处置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辽宁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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