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汇编(3篇)(局机关)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局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钦州市xx区委员会组织部转发关于全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xx组通字〔xxxx〕xx号)要求,为了加强对本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管理,激励广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制定本实施试行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一)党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考核方案正常组织实施。
(二)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委员会主任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股室抽调x人兼任。
考核委员会职责: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审核考核对象个人工作计划、总结,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受理考核结果复核申请,确定考核等次结果。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平时考核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测评、公示、材料分发收集等工作,做好平时考核结果归档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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