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精神解读(Y)
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条例》共八章59条,分为三个板块。其中,第一板块就是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第二板块就是第二至第七章,是《条例》的主体部分,规定了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第三板块就是第八章附则。
下面,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汇报六个问题。
一、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是《条例》最鲜明的特征
这一部分围绕《条例》第一章总则的主要内容,分四个方面来学习。
(一)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党内法规
为什么要制定《条例》?第一章总则开宗明义,“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专设“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体现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恰是风华正茂,在此时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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