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关后勤保障管理规范》的通知
局机关各XX: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公用品、资料印刷、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将《机关后勤保障管理规范》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机关后勤保障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局机关办公用品、资料印刷、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合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节约开支、防止浪费、保障供给、方便工作”的原则,根据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办公用品,是指:单宗物品价格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日常办公所需的一般消耗品和耐用品,主要是:1.办公文具用品;2.打印与复印耗材;3.办公设备与相关配件。
第三条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按程序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供应,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入库、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无特殊情况其他XX不得用公款自行购买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的采购,实施年初预算管理,由办公室年初收集各XX需求提出预算,经局党组审查批准,纳入年度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第四条 XX负责人是办公用品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XX办公用品(设备)的非正常损耗负有主要责任。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申领
(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办公用品的申领工作。
(二)各XX指定专人负责申领办公用品,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附件1),将物品种类、数量、领取时间、领取人姓名等内容填写完整,并XX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办公室专人凭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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