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扬斗争精神”的价值意蕴
自斗争话语被重拾以来,以敢于斗争为主要内容的斗争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国理政进程中,被反复强调和切实践行,重视程度亦不断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在向全党发出的“三个务必”的号召中,提出要“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并明确将“坚持发扬斗争精神”确立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重大原则之一。报告还特别强调必须“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带头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1]。大会修订通过的新《党章》,也相应地增加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新内容[2]。党的二十大如此强调斗争精神,在党的代表大会历史上属于第一次。可以说,发扬斗争精神是党的二十大最鲜明的亮点之一。当前,学习和领会党的二十大这一重要精神,一个需要做的重要研究阐释工作,就是深入探求“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提出的内在逻辑,全面把握这一命题蕴含的价值意蕴。本文结合习近平同志的相关重要论述就此做一初步探讨。
一、一次历史的深刻总结
新征程必须坚持发扬斗争精神,首先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党提出的一个历史要求。从斗争的角度重新诠释党的历史,是习近平同志党史观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在这一“重新发现历史”的过程中,习近平同志就中国共产党与斗争之间的历史关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归纳起来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一部斗争史,中国共产党是在斗争中成长和壮大的。习近平同志曾多次强调指出:“我们党诞生于国家内忧外患、民族危难之时,一出生就铭刻着斗争的烙印,一路走来就是在斗争中求得生存、获得发展、赢得胜利。”[3]“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是在斗争中成长和壮大起来的,斗争精神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4]“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改革开放、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都是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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