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在民营经济相关理论认识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
感谢邀请。我觉得咱们这次会议的主题非常好,体现着领导人要求的“思想再解放”的鲜明特征和导向,强调的是“理论清醒”,我理解就是要寻求基础理论层面的正本清源。前面两位专家的发言都给了我们很多启发。我在发言中争取点到为止探讨一下会议提纲里主要是前三个题目的一些看法。我觉得这样寻求正本清源,就是在现在中央所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轨道上,要坚持基本原理而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其实这也是有出息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承担的使命。现实生活中间,其实这也就直指怎么解除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他们头上"消灭私有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有了它,民企的“定心丸”总是吃不到位。总书记几次讲是“自己人”,实际生活中的实务歧视和舆论界关于他们的种种错误议论,总是使民营经济现在还没有很好解决怎么提振信心、改善预期的问题。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中央已三令五申,明确要求亮明态度,毫不含糊地来批驳社会上的错误议论。那么这些错误议论的澄清,没有基础理论的支撑,实际上是做不到位的,有了“清网”行动,原来那些呼风唤雨的人似乎还是轻易就可以造成压力,有的已经非常过分了。在基础理论层面上,我想抓紧时间简单汇报的自己三个层面的认识,与讨论提纲前三题正好对应。
第一,我想非常明确地说(这也写了长篇论文的,今天只能点到为止),马克思、恩格斯他们青年时代以德文写作的《共产党宣言》原稿中所说的那“一句话”,准确的表述是“扬弃私有制”,不是“消灭私有制”。这不是我先提的,xxx先生生前就点清楚这个问题了,后来胡德平同志也非常强调这个问题。我是在网上找到德文原本——这是非常权威、确切无疑的xx写作而成的初始文本,以及中央编译局纪念《共产党宣言》在国内正式出版的中英德合编的文本。那句著名的话是“扬弃私有制”,用的是“xufhebung”——中国学术界曾经把它直译为“奥夫赫变”,那么就有变的意思,后来意译为“扬弃”,这就非常形象了。“扬弃”跟“消灭”绝对不是一个概念。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德国古典哲学里面,扬弃是非常重要的与它的辩证法相关的一个关键词。马恩在落笔写《共产党宣言》的时候,肯定不是轻易在这个地方用“扬弃”而不用“消灭”。我听说有编译局的同志讲你看《共产党宣言》其他一些地方,也用了种种的字眼,把它们合在一起还是“消灭”之意。我的想法是一定不能拘泥于只言片语,要理解当年xx落笔时所说到的“扬弃”,其思想里就已经有一个它的逻辑,再和以后的煌煌巨著代表作《资本论》之间是怎样一个体系化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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