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题讲话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各级党委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成功治理了舆论乱象丛生、意识形态领导权弱化等问题。系统总结新时代以来如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基本经验,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确立了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是从制度层面解决意识形态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强化意识形态领导权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一,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强调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指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组织和实践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和方法建设,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组织机构的设置与建设,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第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导向制度。这种制度主要强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素属性、结构和特征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作为社会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必须体现最新成果的指导。第三,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强大引领力的意识形态来引领社会思潮。通过批判、整合、引领社会思潮,凝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识。
二、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先后颁布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涵盖了在意识形态领导的过程中由谁问责、问谁的责、问什么责及如何问责。具体来讲,第一,由谁问责。它指的是问责的主体是谁,问责的主体必然是授权和监督的主体。这就决定了问责主体绝对不是单一的。在中国政治制度的框架内,意识形态领导权既是由人民授权给党组织的一种权力,也是由最高党组织授权给低一级党组织和个人的权力。各级党委和党组构成了行使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主体,同时也是被问责的对象,因为权责是一致的。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一系列问责办法、条例的公布,逐步明确了上级党委和党组织构成下级党委和党组织问责的主体,诚然,同级的人大和司法也发挥着监督问责的作用。第二,问谁的责。它指的是问责的具体对象。相对于问责的主体,问责的对象应该是明确的、具体的。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通过明确“全面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来明确和划分意识形态领导者、管理者和操作者的具体责任。第三,问什么责。它指的是问责的范围。有权必有责,作为一种权力,意识形态领导权必然有与之相对应的责任范围。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断明确了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责任范围,一是要保持同党中央一致,坚持“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敢于和善于引导社会舆论。当遇到意识形态领域的新问题,作为意识形态的主要负责人要敢于和善于引领社会舆论,唱响主旋律。三是要畅通意识形态管理机制。作为意识形态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畅通上级、同级和下级的意识形态部门联系机制,为科学行使意识形态领导权提供保障。第四,如何问责。它指的是问责的举措和程序。问责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必须依法依规来问责。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问责、科学问责成为意识形态问责的行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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