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挥财政职能职责,细化财政领域事权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限只紧不松”原则,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内容的校对审核,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严格界定不予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常态审查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
二、着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对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等作出明确要求,并定期对全县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进一步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向基层单位延伸;按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进国有资产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时公开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要求,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