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原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报告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近年来,河北省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以河北省南部平原地区产粮大县、“吨半粮”示范县为重点,通过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农业技术措施,有效提升耕地地力,增强了粮食生产综合能力。近期,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人员对邢台、邯郸两市2019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质量抽测,通过田间走访、查阅资料、实地检验等方式,针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查现状、找问题、摸底数、提建议,为整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和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积累经验、做好示范。
1.河北省南部平原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
河北省南部平原分为隆尧—永年倾斜平原、大陆泽—宁晋泊低平原、冀州—大名平原以及漳河扇形平原等区域[1],重点覆盖邢台、邯郸两市的25个县(区),耕地面积超过1200万亩。《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2]将此区域划分为黄淮海区,按照《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3],此区域分别划分为太行山山前平原区、低平原及海滨平原区。近年来,邢台、邯郸两市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方针,在平原粮食主产区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超过90%的耕地已改造为高标准农田,在项目区域内实施渠系硬化、铺设输水管道、推广水肥一体化、全自动喷灌等配套措施,实现了对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在确保粮食稳产增产的前提下,区域内每年节约灌溉用水超过0.5亿立方米。然而,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的快速增长,在由“建得好”向“管得住、用得好”转变过程中,一系列问题陆续浮现出来,亟须解决。
2.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土地流转滞后影响项目整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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