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讲稿: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用好考核指挥棒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政绩考核评价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观察识别干部、激励担当作为、校准施政导向的重要制度安排, 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让考核指挥棒真正管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与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为新时代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政绩观与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塑造的内在关系。一方面,政绩观作为价值取向,规定着考核评价“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用”的根本方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为标准。另一方面,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制度安排,深刻影响和塑造干部的施政行为和工作取向。考核指挥棒指向哪里,干部的精力和资源就会投向哪里。制度设计科学,正确政绩观就能得到巩固和强化;制度设计失当,错误政绩观就可能滋长蔓延。因此,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实质上是把正确政绩观从原则要求转化为制度规范,把政治要求、人民立场和发展导向落实为刚性的评价标准和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各级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基本遵循。
在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之际,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越是在发展任务重、风险挑战多、改革攻坚难的关键阶段,越需要通过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立起鲜明导向、校准行为坐标、强化制度约束、形成正向激励,切实把考核导向转化为干事导向,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确立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价值坐标
标尺正,方向才不会偏;导向明,考核才能真正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规范行为、推动发展的作用。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首先要解决“以什么样的标尺衡量政绩”这一问题。只有把政治标准、人民立场、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实事求是精神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为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确立科学、稳定、可落实的价值坐标。
政治标准是政绩考核评价的首要标尺。政绩是政治立场和执政能力在实践中的综合体现,政绩考核首先是政治考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实践中,一些干部热衷于打造上级“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把干事创业与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表面上看,这是工作方法、考核方式问题,实质上反映的是政治站位偏差、党性修养不足、宗旨意识淡化。衡量干部政绩,首先要看其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是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抓工作、谋发展。政治标准不是抽象空泛的,也不是游离于业务工作之外的,而是贯穿于干部履职尽责的全过程,体现在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因此,必须在考核评价中立起鲜明的政治标准,把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贯穿考核全过程。
人民立场是政绩考核评价的价值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重要衡量依据,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改善公共服务、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治理效能作为重要评价内容。新时代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民生改善持续发力,比如“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举措,着力解决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重复跑等突出问题,大幅提升了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赢得了群众认可。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顺应这种变化,从重“看得见的形象”转向重“感受得到的实效”,从重上级评价转向更加重视群众口碑,真正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高质量发展是政绩考核评价的时代导向。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构成新时代政绩考核评价的鲜明主题。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发展任务都发生深刻变化,单纯以速度规模论
英雄的考核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这就决定了政绩考核不能再停留于单纯看经济总量、投资规模、项目数量,而要更加关注发展质量、结构优化、创新能力、绿色效益、安全韧性和共同富裕进展。比如,近年来, 一些地方在新能源、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形成新优势,不仅带动了经济增长,而且优化了产业结构、提升了就业质量、增强了发展后劲,这类发展更能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又如,一些地区坚持治水治污、修复生态、调整产业结构,在短期内可能增加治理成本、影响部分指标, 但长期看改善了发展环境、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了群众生活品质,同样应当在考核评价中得到充分肯定。这深刻启示我们,真正体现时代要求的政绩,不是单纯把“量”做大,而是把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度化、标准化、具体化, 在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实事求是是政绩考核评价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正确政绩观既体现价值立场,也体现实践方法。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主体功能定位、历史条件和治理任务差异很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进行考核评价。如果脱离实际搞“一刀切”考核,既难以考准考实,也容易形成错误导向,诱发盲目攀比、重复建设和政绩冲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地区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可能,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又抓住短板弱项来重点推进,不能脱离实际硬干,更不要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最后什么也干不成。”坚持实事求是,要求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把客观条件、历史基础、现实可能统一起来考量,把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统一起来把握。那些短期内不显山不露水,但能够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工作,应当在评价中得到充分肯定。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才能真正发挥校准方向、引导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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