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固定服务日”制度
2019-10-29 16:38:54 110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固定服务日”制度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固定服务日”制度,进一步提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城市社区共驻共建的责任意识,使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有效激发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在社区党建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凝聚起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发展进步的强大合力。

(二)基本要求

1、实现全覆盖。结合各单位驻地情况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工作联系社区,合理划分了单位联系城市社区网格,实现各单位在职党员到联系社区报到全覆盖。

2、提高参与率。各单位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安排,搞好宣传发动,保证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城市社区报到率动态保持在 80% 以上。

3、明确“固定服务日”。在职党员每年到报到社区固定服务不少于 2 次,其中“固定服务日”为每年 7 月、12 月第一周的周六或周日,也可以结合“支部主题党日”灵活开展“固定服务日”活动。

4、搭建服务载体。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了解、梳理联系社区的实际需要和群众需求,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在职党员优势特长,组织开展讲座培训、研讨交流、文化联谊、医疗服务、法律咨询、帮扶慰问、环境美化、秩序维护等各种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行一次动员部署。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就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建立“固定服务日”制度进行动员部署,原原本本学习本通知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确保宣传发动到位、思想认识到位、行动安排到位。(7 月上旬完成)

(二)开展一次有效对接。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与有关街道党工委沟通联系,明确 1 名分管负责同志和 1 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各单位确定联系社区和具体负责的人员,要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管理。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集中利用两周左右的时间,开展一次本单位党组织与联系社区的有效对接活动。(7 月中旬前完成)

(三)组织一次集中报到。各单位党组织与社区有效对接后,集中组织一次在职党员到联系社区或居住地社区报到,督促党员如实填报有关基本情况,并根据个人特长和爱好,加入服务社区志愿者队伍。各单位在职党员集中报到率要达到 80% 以上。(原则上 6 月25日—30日集中报到完成)

(四)开展一次志愿服务。集中报到后,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报到党员年龄、性别、爱好、特长以及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等情况,结合社区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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