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等xx厅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xx发改投资〔2019〕xx号)及《xx市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工作推进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投资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原则
工业投资项目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资企业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施工,实行“先建后验”,同步实施全程跟踪服务,项目竣工后进行联合验收与发证,企业达标后方能投产。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xx经济开发区及各镇工业园区开展了区域性统一评价,且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备案类工业企业投资项目。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对通过发改部门审核,符合备案准入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由投资企业提出申请,具备以下条件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申请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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