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分析201条
1. 对党忠诚老实方面。在工作中,还是存在报喜不报忧,有点怕领导不高兴,面对社会上一些有损党和国家的负面消极言论,抵制不够坚决,没有及时认真纠正,认为自己个人的力量微薄,不能改变整个社会的與情。
2. 开拓创新不够。还不能充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分管工作缺乏特色和亮点。对调查研究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程度不高、对个案问题指导不到位,不能及时推广和总结审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3. 对民用权不到位。个别法官素质不高,对待当事人生、冷、横、硬,纪律不严,执法不廉,作风粗暴,影响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这种现象虽然发生在个别的干警身上,但归根结底还是院领导班子监督不够、要求不严。
4. “一岗双责”落实仍有差距,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看成是主要领导的事情,认为自己只要把分管工作抓好就行,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中。
5. 纠正“四风”有偏差,工作中仍然存在不严不实。全年上级党建调研、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脱贫攻坚等督查考核较大,很多工作为了督查、检查、考核而开展,事前无规划、无准备,临时抱佛脚,有时做工作变成了做资料。
6. 发挥作用方面。主动作为不够,在具体工作中,开展工作的方式过于保守,力度跟不上,思路创新不够。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部署的工作虽然也能保证质量,但是基本上按部就班,没有新意,不能够做到创造性的完成工作。
7. 党性修养有所弱化。班子成员的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思想仍然存在,没有树立良好的“一盘棋”观念,有时工作互相推诿,认为只要不是自己分管部门的事,就可以“高高挂起”,导致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不及时,有的工作效率低下。
8. 对党忠诚老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员干警的教育不足,有的干警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碍于情面,不能够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的干警言行举止;个别成员有时存在找不到人或会前临时补假现象。
9.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存在的问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主要放在审判业务上,习惯于把党风廉政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满足于不暴露问题、不出问题。在平时工作中虽然认真履行了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但在落实督促检查上做的工作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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