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考核细则(附绩效考核计分表)(镇乡)
2020-04-15 06:49:02 410

2020年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考核细则(附绩效考核计分表)(镇乡)

一、考核依据

结合中央、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对村综合绩效考核要求,依据《xx镇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单位。

三、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各村(居)分别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合力量,建立6-10人以上的工作队伍,确保强力推进整治行动;制定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制定评比细则,召开动员会;预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必要的经费,多方筹措资金;建立评比机制,加强信息反馈和工作台账。

2.宣传工作。按照镇政府印发的宣传标语,利用微信平台进行宣传造势;各村建立宣传专栏,制定村规民约发放到户,村(居)采取召开屋场户主会和家庭妇女会的办法向群众宣传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3.整治成效。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各村90%以上村民小组达到《xx镇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达标村标准,并建立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整治行动。

4.加分。按督查要求,从严开展督查,被督查村无扣分问题的;打造的示范点超过方案要求的;提质屋场改造或规范村民建房超过领导小组下达任务数的;举办现场会;受到省市县肯定表扬的。

5.减分。凡出现重大负面舆情、重大群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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