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市级)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三、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 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 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 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四、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负债管理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五、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财务科为医院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科集中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六、医院财务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职责和任务
一、财务机构设置
医院设置财务科,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设置绩效办、国资办、审计科等科室配合做好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医院财务科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进行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审核、归类、制单、复核、记账、编制报表及债权债务的核算管理工作。会计凭证及会计资料的归集、保管工作。
(二)医院全成本核算等经济运营管理。
(三)门急诊与住院收费管理。
(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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