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市级)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审批试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集约优势,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转模式,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一线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2. 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3. 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继续加大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对中省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取消;对中省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承接。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4. 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市、县两级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持续整治各类变相审批。
5. 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力争2020年底精简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持续推进企业资质办理等“一网通办”;强化个人执业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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