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含政策解读)(市级)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20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20xx〕xx号)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县(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战略部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制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障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方面的关键作用,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
坚持统筹兼顾。健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体制机制,统筹各类创新资源,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为基础,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培育我市知识产权整体发展优势。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底,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注册商标量继续稳步提升,努力建成知识产权强市。
二、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成立xx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省、xx市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进落实乡镇、街道、经开区及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调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对我市乡镇、街道、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及相关市直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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