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关于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市级)(12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省委、市委“重点工作攻坚年”任务和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聚焦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痛点,实现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持续深入优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监督保障项目落地政策落实。围绕项目立项和政策落实,督促职能部门开列“企业落地项目清单”和“助企惠企政策清单”。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检查、问题倒查等方式,聚焦企业立项、工程建设、验收投产等环节和减税降费、转型升级、融资服务等政策,发现和查纠项目审批时间长、审批流程繁琐、验收标准不合理、验收效率低,以及政策不管用、落实不见底、宣传不到位、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推动政策环境更加透明稳定,以监督实效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二、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向职能部门、企业发放明白纸,列明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定“职能区”和“服务区”,标出“安全线”和“危险线”,鼓励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正常政商交往,督促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卸下包袱、靠前服务。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在涉企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督促协调职能部门及时解决。
三、拓宽涉企问题线索受理渠道。以“xxxxx”举报热线、纪检监察网站、“xxxx”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加强与“xxxxx”政务热线、“问政时间”、“党风政风行风在线”的联动协作,在各级审批服务大厅涉企窗口设立举报牌、发放监督卡,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专账管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让企业和企业家感受到“问题有人管、意见有人听、利益有人护”。
四、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察访工作。坚持常态化察访,联合潍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单位组建察访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模拟办事、协同办事等方式,体验办事流程,检查窗口服务作风。实行异地察访,组织县级纪委监委深入企业内部、项目现场和政务服务窗口开展交叉察访。突出重点察访,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对评价较差的职能部门和服务环节进行重点察访。开展二次察访,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察访“回头看”,督促整改不力、问题仍然突出的职能部门强化措施、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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